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从古至今,国家公职人员的收贿受贿情况都是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国法律对于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收取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尚未实现,可构成受贿罪吗?律图小编整理了受贿罪的相关内容,可供参考。一、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二、单位受贿罪的处罚对单位受贿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另外,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确定依单位受贿罪罪名确定。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获取不当财物是十分不好的行为作风,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超过10万元或情节严重,危害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情况都是予以立案的,只要非法收取了别人的财物,有意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论利益是否实现都是构成受贿罪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都有哪些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都有哪些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一体的特点,刑事犯罪与 民事违法是交叉在一起的。在西方,罗马法时期有了公法和私法 之分,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也逐渐有了区别。侵权行为与犯罪行 为都是违法行为。不过...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人,社会各界都会极力的对他们进行谴责,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对销售假药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规定。对于不同的情节,所给予的相应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相应的量刑标准。 ...


·服刑人员出狱后能出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可以查找到来源的,如果查不到来源,自己也不能说明的则可能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务员的财产可能出现特别巨大的差距,那么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有何规定?如何量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


·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审判,犯罪分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有期徒刑的期限各个国家都有所不同,那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一罪的最高有期徒刑是...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苏省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我国没有将走私毒品犯罪单独规定为一个罪名,而是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在一起,为一个选择性罪名,因此很多时候,他们的量刑标准也是在一起的。下面我们整理江苏省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1、走私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


·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人:(同上) 案由:(罪名、赔偿)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ΧΧ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


·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
      刑诉法,它的全称是刑事诉讼法,是对于诉讼程序以及其他规定作出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有着十分重要作用。我们只有研读刑事诉讼法的法条,才能够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内涵。那么,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一下下文,学习一下它的相关内容吧。 一、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