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都能听说过国家对于刑罚的相关处罚,其实对于处罚来讲,国家还是比较严厉的,那么如果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这种情况,那么它的相关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根据国家的刑法规定,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自愿认罪,可能会从轻处理,具体看下文。

一、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罚规定的概要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条件是什么?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罚规定的方案

那些情况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什么样的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是否能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宽处罚。

三、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罚规定总述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证据标准如何把握?答: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主要犯罪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实充分,即与犯罪构成要件及主要量刑情节有关的事实清楚;主要犯罪事实有相关证据证实,据以形成链条的证据之间无矛盾或矛盾得以合理排除。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这里我们就不难看出,国家对于刑法的犯罪规定,其实更多的也是要提醒读者朋友们,不要依法犯法,而是要知道法律不允许做哪些事,我们应该要由于法律知识,所以我们能够知道了,如果要是自愿认罪的情况下,就能够从轻处罚。




·犯罪中止可能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中止可能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


·刑事辩护代理词有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来说,为了能够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以及辩护成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进行辩护。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是什么意思?刑事辩护代理词有哪些内容?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怎么规范书写刑事辩护代理词。 刑事辩护代理词有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代理词是指律师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


·刑事证据种类有几种
      刑事证据种类有几种 一、刑事证据种类有几种 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在学理上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归类。 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和是否...


·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
      罪犯在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实很大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当然是很有利的事情。而在缓刑期间,罪犯也是需要实际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有关规定,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那究竟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 被宣告...


·轻伤和解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采用武力的方式解决问题。这不仅会造成对方受伤,当事人还会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些轻伤,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可以减轻刑罚的。那我国的轻伤和解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提供相关内容进行说明,欢迎阅读。 一、轻伤和解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退侦次数最多是几次
      一、刑事案件退侦次数最多是几次? 1、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宣传传销活动罪有哪些惩罚
      宣传传销活动罪有哪些惩罚我国《刑罚》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刑事抗诉案件提出新证据有效吗
      一、刑事抗诉案件提出新证据有效吗 刑事抗诉期间新证据是有效的。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如果在申请抗诉的同时能够提供新的证据,并且该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是有帮助的,是认定为有效的。 ...


·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酒驾和无证驾驶怎么判刑?
      酒驾和无证驾驶怎么判刑?(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