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出生多久判给母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孩子出生多久判给母亲?

孩子出生多久判给母亲?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抚养权的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出生之后夫妻要离婚的,孩子一般都会随母生活,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孩子的利益。但如果实际情况有变,那么谁来担当孩子的监护人可能就会有变,所以,一般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法也就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




·被告缺席法院会怎么判?
      被告缺席法院会怎么判?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


·法院调解程序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


·缺席判决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缺席判决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 一、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如果有工人在工地上受伤骨折,需要进行索赔时,伤残鉴定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了解有关的知识。什么是伤残鉴定呢?伤残鉴定说白了就是鉴定里受伤的程度。主要是鉴定在交通事故中,在工伤中,在意外伤害中,打架斗殴...


·打架软组织挫伤怎么判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


·行政诉讼开庭后法定判决期限是怎样的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


·把人打成了残废了能判多少年牢
      把人打成了残废了能判多少年牢把人打残废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这要看危害手段与致残结果(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来综合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
      被告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应当遵守判决决议,并履行法律义务,被告缺席如不服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被判以后还能保出来吗?
      不能。我国没有保释制度。所谓“保释”,就是指的取保候审。人在判刑以后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能在法院审判之前办理。一旦被判刑,就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了。判刑以后,在服刑期间认罪悔过,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