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二、就业协议书


主要内容 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大四即将毕业的这些学生,可以凭借签订的就业协议在毕业之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参加工作,而且,其实在签了三方协议之后也是不能随便违约的,但是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工作有变动要及时的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但正式参加工作以后,如果公司出具的是就业协议,这肯定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国企高管薪酬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国企高管薪酬加班有加班工资吗?国企高管薪酬加班有加班工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高管没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便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中已经实际取消了劳动教养的说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被劳动教养的人。而此时,他们的人身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究竟可以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吗?下面我们告诉你答案。 一、劳动教养人员能否结婚? 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一、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但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员工社保缴纳的责任,可以到社保局凭借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停保。那么,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


·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决定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应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呢?在确定了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机构之后,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这实际上也是劳动仲裁的程序问题。对于上述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会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条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是否能看对方工资条,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方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


·试用期员工能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员工能随时辞职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对于购房一族来说,除了关心房屋的自住或者投资,还会关心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房屋的质量不仅影响着自己房屋的价值,更是影响着居住的人的安全,而开发商也是给了所建房屋一定的工程质保期来让买房的人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那么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公司单方解除,也可以是劳动者单方解除,更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但不管是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其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