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当今21世纪,最让国家以及人民牵挂在心头的事就是环境污染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当今21世纪,最让国家以及人民牵挂在心头的事就是环境污染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在现在困扰着我们,更关乎着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子子孙孙们。我们是否了解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程序以及人员的急救方法呢?现在由的我们来带你认识一下吧。

一、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程序

(一)达到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二)进一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

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原因、污染源、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三)确定污染种类

1、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染料、电镀厂等集中排污,冶炼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为主的污染如突发农药、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农田施农药后暴雨入河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

2、生物性污染:生活排污为主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

3、化学性和生物性混合污染:其健康危害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

(四)现场调查工作

1、个案调查。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相关因素,如有病例要进行详细调查,尤其对首发病例要进行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

2、污染源调查。寻排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对事件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3、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人员根据污染种类进行监测,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度。

(五)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件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件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件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人员疏散与急救常识。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必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

二、现场人员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输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并及时就医。

4、食入:给误食者漱口、饮水、催吐,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看完上述的内容,我想您对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程序以及人员急救措施都有所了解了。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不仅会对动植物、大自然有破坏,同样会造成人民的财产损失,因此我们要有防范意识。为了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应更多的了解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邢台律师!


·法律上重婚的定义是怎样的?
      法律上重婚的定义是怎样的?法律上重婚的定义是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社会抚养费作为国家适当补偿社会公共基础事业投入的一种收费,是专门针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所以,一旦超生、多生的,就要面临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拒绝缴纳的,还会被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 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服怎么办?...


·怎么对非婚同居财产分割
      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因此我们一般称之为非法同居。而实践中如果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则需要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作出分割,即非婚同居财产分割,而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非法同居财产如何认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一一解答。一、怎么对非婚同居财产分割根据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


·一、女方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
      一、女方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的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国家合法违约金是多少?
      国家合法违约金是多少?国家合法违约金是只要在实际损失的30%以内,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1、夫妻离婚后财产并不归孩子所有,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离婚后未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应该最大限度保障子女的生活成长,所以子女的抚养一般都会判决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发依据判决要求,按时按量给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并不会积极履行义务,那么,离婚后未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


·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
      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