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还需要财产分割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还需要财产分割吗?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财产分割的。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不可以进行分隔的,但如果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则依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另外,离婚时还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以及离婚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离婚债务应当与离婚财产一样坚持公平平等的分割。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要是有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作出分割,但是需要注意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究竟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


·在我国起诉离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当中,即使您不了解具体的流程,最起码也该知道,不管是请求法院判决什么,都需要原告提交诉讼书的。就比如说一般的离婚诉讼,肯定就需要提交离婚诉讼书。虽然,起诉离婚书的这种诉讼状肯定不是有原告自己写的,但是您了解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也完全可以,这也是一般的民事...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就只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中对方就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也不会有多大改变。那现实生活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


·男女签订的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据了解,绝大多数的女性在结婚前都会签订婚前协议,她们认为协议能让婚姻更安全,心里更踏实。婚前协议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其他意外而产生争议。但是很多人还是存在疑问,男女签订的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介绍 一、...


·离婚该给女方赔偿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该给女方赔偿费的情形有哪些?离婚该给女方赔偿费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必须是上述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


·最高法关于新婚姻法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是调整公民婚姻关系的最基本法律文件,也是和公民关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我国的婚姻法颁布以来,在具体实施中出现过一些问题,为此,最高法陆续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目前最新的应该是司法解释三。那么最高法关于新婚姻法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除非在收取财物的同时构成重婚罪的要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 一、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