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体工程验收纠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就需要对他们的资质什么的心理有很清晰的认识,首先是发包方的资质,那么他们的资质需要特别注意建设的手续是否齐全,他们的项目是否列入了投资计划,项目的规划,设计有没有获得相关的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进行招标。其次就需要关注履行能力了,工程实施运营过程,项目的资金是否到位了,有没有落实到位,对于承包方的资质,主要还是关注这几点,承包方的施工技术如何,能力够不够建设这个项目,这个公司的信用好不好,信用还是非常重要的,公司的财务是否清晰明了无失误,他们的旅履行能力一定要有非常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其次就是需要关注履约管理之工期,在认定开工日期的时候是特别需要有力证据的,这个需要有具体的书面证明比如说承包商在沟通过程中发包方发给他们的通知,工程监理的邮件记录,会议记录,施工的许可证等都是可以用来证明开工日期的。承包方如果没有相关的开工实际开工日期的,可以在开工报告中如果有记载详细的开工日期的,也是可以用来作为证据认定为开工日期的,如果承包方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具体开工日期,就只能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作为实际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有这么几种,比如双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发包方已经验收合格,工程竣工了,那么验收截止日期就是竣工日期,但是如果承包方已经验收合格了工程,也把验收合格报告交予发包方,但发包方推延不肯及时验收的,竣工日期就以承包方提交的验收合格报告上的日期,如果工程建设还没有完成,验收都没有完成,发包方就先擅自使用,那么从发包方开始占用建设工地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常见的影响工程期限的因素:施工方一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无法施工导致施工拖延,只能等许可证取得后为实际开工日期,因为工程款一直无法到位,工程无法正常的开展,导致了工程停止或者进度缓慢,工期会顺延,但是需要给予证明拖延施工的天数与拖延工程款导致的延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延后,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比如关键线路,如果是关键线路,必须证明拖延的天数和与设计更改有直接因果联系,对于不再关键线路的更改,是不能顺延工期的。图纸延误了和工程量增加了,在设计变更时候出现这些问题需要证明相互之间有因果关系,否则不可顺延工期。质量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当工程竣工后,双方对于质量产生了分歧,需要专业机构鉴定的,如果鉴定合格的,鉴定时间为顺延工期,鉴定不合格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


·劳动争议的维权途径有几种
      当您合法的劳动权益被侵犯,遇到劳动纠纷时,您可以通过法定的途径去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在实践中,劳动争议的维权途径一般有几种呢?而不管是哪种途径,如果您想理直气壮的提出自己的要求,都需要依靠证据的。那在劳动争议中哪些维权证据须保留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 一、...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这时候,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劳动关系终止的含义 劳动...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我国法院通常情况下针对工伤维权的诉讼时间就比较长,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本身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会有一个比较繁琐的流程。因为只有在进行完工伤鉴定以后,才能够对索赔的事情进行协商或者是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一、在我国申请工...


·一、法律规定工资扣减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工资扣减误工费吗?需要扣除误工费,毕竟误工费期间没有进行劳务工作,有关误工费的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检察院编外可以随时辞职么
      检察院编外可以随时辞职么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吗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吗? 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和承担责任的人,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公司法人有的会同时在公司担任一些职务,而有的则不会。那么,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2020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具体的导致伤害的时间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后期门诊、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25...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一、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