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所以弄清楚房子的归属权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很重要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两人存在夫妻关系时所得到的所有财产。存在夫妻关系时是指双方在民政局领证到其中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的这一段时间内,传统意义上的办酒席和举行结婚典礼并不算是夫妻关系的开始,法律意义的夫妻关系的开始只是指夫妻双方领证时算起。当一方死亡时,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的结束是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使用应该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若是双方因为某些原因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夫妻双方就组成一个家庭,双方对家庭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在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是谁贷的款,不管房子谁写在谁的名下,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后,不管是谁挣钱,不管是谁挣得多谁挣得少,在结婚后,双方所挣得的财产就理应有对方一份,当然双方的欠款也有对方的一份,这也是在结婚时对对方的承诺和义务。如果是在婚前贷的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若在婚前已经还清了贷款,房子归购买人所有。若是没有还清贷款,在婚后有偿还贷款,双方自行协商房产份额,若是协商无法达成,房子归购买方所有,但是购买方应该一次性给与另一方婚后偿还贷款的补偿。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


·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一、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的,是不给予补偿的,如果是没房产证的合法建筑,当事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来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一、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


·一、离婚了房产分割要先还完货款吗?
      一、离婚了房产分割要先还完货款吗? 离婚了房产分割不需要先还完货款,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


·办理房产抵押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怎么处理?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怎么处理?疫情期间房租需要和房东协商,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建议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


·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是一个广大老百姓关注的话题,拆迁涉及到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变动,有的涉及到住所、工作场所、生产厂房等等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当然会产生相应的损失,需要国家或政府作出一定的补偿。关于征地的补偿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也是有法律支持的。具体的某个省市也因当地的经...


·租房子要签合同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大城市打工的很多人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住房问题。有些人因为不懂租房手续,在租房过程中并没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租房子要签合同吗?如果签合同的话,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租房子要签合同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因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能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断。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为了规范开发商的卖房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模版,但在实际购房活动中,就一些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而即便如此,有时也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在法律上,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