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强制执行是指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裁定等内容能够实现,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我国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强制义务当事人履行其应该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在法院对案件下达判决书后,被告人并没有进行上诉,但同时也不履行判决义务或者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向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执行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4、执行。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告人的存款。(2)强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3)强行对被告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4)可对被告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对于无财产可执行的被告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高消费限制以及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迫使其早日履行义务。如果经过种种措施仍然无法执行的,法院可裁定对此案件进行中止执行,待被告人重新获得、赚取财产后,再随时恢复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应该向被告人出示工作证件,对执行情况做出记录并要求在场的相关人员签名。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的合理期限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的合理期限是多久?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


·一、遗嘱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那个优先?
      一、遗嘱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那个优先?若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则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只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只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则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只有遗嘱...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 为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正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刑事自诉程序的规定,...


·经济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有哪些?
      经济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有哪些?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


·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一、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


·对于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用内卫星定位自动跟踪监控的追逃仪经行监视监听(追逃仪控制卫星发射高频射线电磁波经人体反射卫星遥感接收处理后定住人而不是定手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


·一、可以撤销财产执行分配方案吗?
      一、可以撤销财产执行分配方案吗? 财产分配方案在制定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具有法律效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
      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会有什么后果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你的住宅。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 (1)行政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