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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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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律意识加强,很多案件都上升到法院去解决。其中,法院执行局是法院的执行机构,它的工作主要是法院审判之后去执行法律文书。比如说张三上法院告李四偷了他家的牛,法院判决牛是属于张三的,但是李四不把牛还给张三。这时候执行局就发挥作用了,执行局就会强制执行把牛还给张三。那么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首先,经批准后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收到上交的案件,看完之后他们就开始去审核,觉得比较严重的就报告上级,得到上级的批准结果,就开始行动了。根据不同程度的案件进行不同的措施。然后,三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收到案件材料就开始计时,3天是最后期限,通知书有2份,一份发给案件里边的被执行人,让他根据通知书里边的内容去清点自己的财产,一份发给案件里的执行人,让他提供被执行人明确的财产状况,还有线索。最后,对所得结果进行核实并强制执行。一般执行人很难去得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这时候就需要执行局的帮助了。执行人需要去写一份调查申请,上交给执行局,执行局就会在10天之内去开启调查程序。当然,已经很做了充分准备的执行人就不需要那么麻烦了,只要等执行局进行核查就可以了。执行局核查之后就开始执行,有多少东西归谁就是谁的。另外,作为被执行人,如果没有违法,也不需要担心,如果法院在执行处理过程中损害你的合法权益,当然一般不会,可以去向上级人民法院去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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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委托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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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确立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后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并未修改,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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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日期从终审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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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有的财产执行问题
      生效法律文书仅载明被执行人个人为债务人,对于下列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一)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股权(股份)、金融理财产品等,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以及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配偶双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 (二)登记在被执行人及其他人名下的共有财...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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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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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的物权期待权与登记物权之间的矛盾,核心问题在于围绕物权期待权的诸多权利如何平衡和保护。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其前提为该被查封财产从权利上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房屋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该房屋从物权归属上仍然为开发商所有的财产。开...


·监外执行打架怎么解决
      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有打架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原来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利息支付至判决生效之日或者实际清偿之日的,执行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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