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是多少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直接影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

故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相比上年度的727920元,增加了5710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依据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8467元,则丧葬补助金为8467元×6=50802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二、有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因工死亡的,在作出认定之后,就应当对其近亲属作出相应的工亡赔偿,这涉及到的项目主要有三项,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各个需要供养的亲属抚恤金加起来不能高于死亡员工生前的工资。另外,对于不同身份的供养亲属,规定的不错标准也不一样。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隧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什么?
      隧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什么? 一、隧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什么? 本系列标准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与分项、分部工程一样,都是其他工程中的子工程,在该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按照施工之前,就制定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然后将验收的内容进行记录,对于验收工程是来说,了解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能简化验收工作。 一、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


·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


·一、公司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


·建筑个人劳动合同范文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必须清楚劳动合同上面的信息和内容是否符合真实情况和合法。那么,建筑个人劳动合同又是如何编写的?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离职时每个人几乎都会碰到的事,工作离职时,一般都会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你知道在离职时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有区别的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


·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一、倒闭(破产)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1、倒闭(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_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


·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很多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之后,如果劳动者想要进行合理的维权的话,其实还是处于劣势地位的,因为在证据的收集方面还是有比较大的问题的,为了能够是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首先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那么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正是为了解...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离婚了聘礼钱不需要退还,男方若是想要对方退还的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