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不管是签订何种合同,都要注意是否满足的合同成立的条件,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在合同上签了字盖了章,合同也不一定会成立,合同不成立,自然也就不会生效了。至于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违约金与定金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当事人应主张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个,但前提就是合同里对定金及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合同的约定是当事人主张这两项赔偿的前提。需注意的是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为了保护卖方的权益会事先对买方收取一定的定金,对于定金收取多少,不是随便定的,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具体合同法定金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为您整理报道。一、 定金的含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


·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
      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二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


·赠与合同撤销时限的介绍在线咨询 > 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撤销时限的介绍 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 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需要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约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说明提前退房需支付违约金的,则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假公章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应当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电器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


·租赁金额变更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租赁金额变更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一、租赁金额变更合同范本 鉴于甲乙双方对.年.月.日所签订之.协议第.条存在分歧,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原协议标物.效果,不符合甲方预期,现针对原协议标的效果做出如下阐述:. 2、甲乙双方依据变更后之协议标的效果,同意变更原协...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诈骗犯罪中,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不同,具体可以分为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这些诈骗犯罪与诈骗罪都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就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来讲,您知道有什么不同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