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要退彩礼钱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二、离婚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在分析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之后,我们发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实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当然此时女方要求退彩礼,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主要就是两种,一种是双方虽然有登记结婚但是婚后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而另一种则是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终生无子女补贴由谁发放
      终生无子女补贴由谁发放?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


·没有结婚彩礼可以拿回来吗?
      没有结婚彩礼可以拿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婚后发现一方患病了,此时不想拖累自己而生出了离婚的打算。那么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有病另一方起...


·一、重婚罪是任意共同犯罪吗?
      一、重婚罪是任意共同犯罪吗?已经结婚了的人在外跟第三者建立家庭,过夫妻生活是属于犯罪的行为,等于是犯了重婚罪。原配发现自己的另一半犯了重婚罪之后,除了想要去追究丈夫重婚罪的行为,还想要追究第三者的犯罪行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的行为。如果两...


·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吗,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在发现自己配偶有婚外情行为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最终要想得到离婚判决,则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那这是不是意味着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吗 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再婚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而这里说的再婚家庭财产通常就是指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一般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什么是预约离婚,怎样的预约离婚
      婚姻关系始于结婚,止于离婚。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你听说过预约离婚吗?什么是预约离婚?怎么预约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预约离婚 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返还彩礼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婚姻期间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
      婚姻期间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婚姻期间是可要求分割财产,必须要具备以下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