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典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中是否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上互相扶助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必然要求,并在共同生活中实现。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具有以下特点:(1)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产生,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的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2)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义务,也都有接受和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3)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扶养义务必须履行,否则,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夫妻互负扶养义务,对保障夫妻正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在一方无固定收入和缺泛生活来源,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等原因需要扶养时,另一方应依法履行扶养义务。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一方工作,另一方不工作无生活来源,另一方是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较大,收入较少的一方支付了家庭中的必要开销后,无其他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均可以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向另一方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是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如果双方有婚姻关系的话,一方是要在另一方无经济来源时有抚养责任的。在道德的夫妻双方也是要相互扶持、抚养的要求。所以在夫妻之间双方应该互相帮助、互相扶持。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


·讼离婚中夫妻分居几个月可以离婚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来,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不同,而夫妻只有达到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才可以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而说到分居几个月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没有时间要求。但要是在诉讼离婚中就有了,那到底诉讼离婚中夫妻分居几个月可以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几个月可...


·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讲究一定的方法技巧。那么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1、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一:感情...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所生育的孩子即私生子,另外我们也都知道家庭内如果孩子的数量太多就会被强制要求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非婚生子作为另外的孩子也应当算在超生范围之内,那么,上海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多少?上海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多少按照我国计生条例的规定,...


·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父母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约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在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此时需要按照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来变更。...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


·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就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离婚官司。其实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
      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在离婚协议中做好约定。而对抚养权有争议爹双方,一般会通过诉讼方式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会考虑很多的因素,如双方经济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今天我们将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孩子判给...


·一、孙子有抚养爷爷的义务吗?
      一、孙子有抚养爷爷的义务吗?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孙子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赡养能力的爷爷具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


·父母离婚后,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
      父母选择离婚后,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子女,因为他们没有了完整的家庭,但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是相当全面的,在离婚夫妻的案件中会考虑到子女的合法权益采取判决,那么如果父母离婚后,在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父母离婚后,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