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一、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一)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公积金贷款除外。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住房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身份证明;

(2)《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登记

1、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其实最常见的就是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而这多半是出现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因为,现在很多人或者家庭可能一时半会无法拿出那么多钱一次性买房,于是在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剩余的房款就需要通过向银行抵押获得,也就是我们说的按揭贷款,这个时候银行方面自然就会要求用所购买的房屋作抵押,而之后办理抵押权登记。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房屋买卖中,怎么理解网签与备案,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行为,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网签后还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网签过的商品房无...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那么就可能会需要进行产权的分割,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产权进行重新的登记,那么2017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1)婚前买的房子...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其一,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其二,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其三,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应...


·婚前财产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的房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规则,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成为困扰着广大人民的实际问题,而正对这一问题,二手房也买卖也愈发火热相对于新房来说,二手房更为经济实用。为加强房地产管理,确保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广州市颁布了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下面随我们来了解下。 ...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


·有贷款房子婚后可以加妻子名字吗
      一、有贷款房子婚后可以加妻子名字吗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不过现在婚后仍还贷款,这时的支出属于两个人的,以现在法律来看房子也有属于不贷款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一方结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以自个的钱交付的首付款,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怎么...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


·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可能会出现一方二卖甚至数卖的情况,此时就是哪方出的价格高,那么商品房就出售给哪一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会损害到其合法利益的,那一般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