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经第四十三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二、有关内容


第六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九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是建设工程进行建设时必要的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显然对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处理有明确的意义,对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在进行开展工程建设时,应当按照该法规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一、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和老板心平气和的来进行交谈,并且告知在这种策略之下需要进行经济赔偿,实在不行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工程中受到伤害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成功,受伤劳动者就可以得到一笔赔偿用于治疗。通常,工伤认定的流程比较复杂、严谨。那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一旦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可能就会面临着开除公职的决定,当然这个前提就是当事人他是属于公务人员的身份,因为我们国家公务员法当中规定的是受过刑事处罚的话就不能担任公职了。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


·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伤原因或意外而造成身体损伤的情况被称之为工伤。工伤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而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最为关心的就是如何获得工伤赔偿。工伤之后,劳动者会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再根据工伤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那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排版格式是否有要求
      劳动合同排版格式是否有要求 劳动合同排版格式没有具体的要求。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


·没有工伤鉴定书能否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您对于工伤鉴定之后肯定是会出去一个工伤鉴定书都比较了解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并没有工伤鉴定书,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人想要知道没有工伤鉴定书能否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


·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去认定...


·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
      我们都知道房屋他项权证对于按揭房子的人来说特别的重要,有了房屋他项权证贷款公司才会给你放款,你才能真正的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他项权证一般要多久才能办好,那就来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 他项...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茌平县枣乡街以西,文化南路以南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茌平县安居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 联系电话: 送样员: 杨荣花 联系电话: 1533635610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