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概念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专利权的权利。
(2)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3)在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专利年费、专利规费等。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费用,对这些费用,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
(4)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利权必须有效。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
专利质押登记即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从上,我们了解到专利权质押合同一经登记便具有法律效力。且《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就专利质押合同做了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质权人与出质人的自身利益,应协商一致才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商标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


·个体户怎么注册商标和品牌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注册,注册的商标范围是不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限制的。而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注册,注册的商标必须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致。对于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为了申请商标行政复议,除了要准备充足的证据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更重要的是书写一份规范标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但是商标行政复议申请书该怎么写呢?下面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商标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商标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正文样...


·共同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共同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


·商标侵权生产者如何认定
      商品条码、质量认证标志、近似商标申请情况以及产品宣传情况等因素相互印证,或可间接认定涉案被控侵权商品的生产者身份。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产品制造者”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


·知识产权局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知识产权局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异议怎么处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异议怎么处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开发者的一种保护措施,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有者对该软件具有使用权、署名权、转让权等特有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除此之外,国家鼓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对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保护。那么如何处理计算机软...


·企业转让著作权免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企业转让著作权免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一、企业转让著作权免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上未统一规定企业转让著作权的免税优惠政策,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可以制订相关政策。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


·餐饮商标使用合同怎么写?
       餐饮商标使用合同对于很多做餐饮行业的人,是必须需要了解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名词。餐饮商标使用合同很重要,但是对于刚刚接触或者需要用它的时候,很少人了解它怎么写,那么餐饮商标使用合同具体有什么样的作用,下面我就来为您解答一下。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种类 (1)独占使用许可 ...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一、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