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第三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三百八十五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二次。
第三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搜集整理相关犯罪证据,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提交到检察机关。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算偷税漏税?
一、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算偷税漏税?
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只有因为税务机关...
·构成犯罪和成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犯罪需要分析构成要素、成立犯罪即已经确定犯罪状态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对立的(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
·走私毒品罪能否进行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能否进行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符合特定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刑法》当中择一重罪处罚原则来进行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
·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徐州属于江苏省比较出名的一个地级市,而要是在这个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也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此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行为逐渐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网络诈骗罪也属于刑法的一种,会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来量刑,我们需要提高警觉,避免被诈骗,那么网络诈骗罪赔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几种情况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几种情况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
·犯罪后请律师就能减刑吗
关于律师在司法审判过程当中的重要性,想必在这里不需要我们多说。但是一般情况下,聘请律师的话会付出相应的费用,正是因为如此生活当中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幻想,自己涉及的案件当中的以后不想聘用律师,节省一部分的律师费用,其实这样想也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犯罪后请律师就能减刑...
·刑事诉讼法证据之规定是怎样的
证据是司法量刑过程当中和侦办案件过程当中最关键所在,可以说没有证据,就没有案件的审判,也没有办法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证据在司法建设过程的作用几乎说是无可代替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取证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刑诉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证据之规...
·贩卖毒品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
·刑法侵占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处罚
一、刑法侵占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处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