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肇事逃逸怎样构成刑事犯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肇事逃逸怎样构成刑事犯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逃逸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的生活质量也不断的上升,车已经不在是奢侈品,家家户户都有。车辆的增多,导致事故也不断的发生。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确保身边人的安全,有受伤的要救人,别逃跑,逃跑不但要罚款吊销驾驶证还要坐牢。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是可以的,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


·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可以向最高法申诉,抗诉是检察院的职能,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至于是否会提起抗诉,需要检察院审核材料后决定。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是自然人,这算是比较特殊的规定了。因为很多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往往都是构成的同一个罪名。那具体来说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案件,不管犯了什么罪,都是需要讲究犯罪证据的,不然法院是很难定罪的,因此,证据的审查就是很重要的一项程序。集资诈骗罪作为刑事案件的一种,如果想要证明嫌疑人的罪责,就要有相应的证据。那么,在实际中,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下面便是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证...


·阳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我国对于不同的犯罪制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某一些犯罪的量刑标准也会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抢夺罪就属于这样的犯罪,会因为犯罪地的不同,而导致最后的量刑不一样。接下来,我们告诉您阳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帮助您进行深入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


·缓刑之后还要坐牢吗2023
      缓刑之后还要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因此,在缓刑考验期间,缓刑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在缓刑期满之后,就不会坐牢。累犯屡教不改、主...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


·要怎样认定爆炸罪 认定爆炸罪要注意哪些事项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犯罪威胁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那么,实践中要怎样认定爆炸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样...


·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 一、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 一、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同时,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去拘留...


·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包括什么
      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