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肇事未逃逸但人死了是否会被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肇事未逃逸但人死了是否会被判刑?肇事未逃逸但人死了的话一般都会被判刑的,除非死者对交通事故负全部的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有的时候,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当事人自己引发的交通事故反而受伤比较严重,因此,驾驶员到底会不会被判刑?一切要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才知道。意思就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不逃逸的话量刑不会特别严重,但一定会被判刑的。



·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故意伤害他人一旦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处刑罚。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法律上自首能减轻多少刑
      法律上自首能减轻多少刑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一、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 3、累犯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践中对安全生产危害...


·在事故中刑事赔偿的两金不赔偿指的是哪两金?
      在事故中刑事赔偿的两金不赔偿指的是哪两金? 一、在事故中刑事赔偿的两金不赔偿指的是哪两金?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赔偿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直接的物质损失,不包括残疾和死亡赔偿金,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刑事诉...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故意毁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毁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具体如下: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一、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绑架罪有未遂犯,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绑架行为完成以后,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实现之前,扣押人质的行为仍在继续当中,在此期间,无论是否提出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只要在勒索到财物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以前...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