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一、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之后国税总局也发布公告,强调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而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股东借款超过一年不换的要交个税,因为是作为股息红利所得的,所以税率是20%而不是25%。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企业亏损的原因都有哪些?

1、客观因素

(1)受国际环境影响,出口贸易受挫。

(2)国内需求不足造成产品价格下降,影响了企业效益的提高。

(3)受政策调整影响,消费市场下降,外贸进出口形势严峻。

2、主管因素

(1)企业自身势力较弱,产品、工艺、设备落后,债务、人员负担沉重等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2)生产经营没能走上轨道,效益不稳定,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到位,

(3)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停留在老的管理模式上。

三、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综上所述,股东向企业借款,双方也会订立借款合同,规定还款日期及利息等。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股东借款后更应该严格遵守承诺,尽快的还款,如果超过一年都没还款,股东的借款要缴纳个税,按照统一的20%计算。股东借款数额较大的,企业要经过召开股东会讨论。


·小企业融资问题贷款银行信贷问题是什么?
      小企业融资问题贷款银行信贷问题是什么?中小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经常回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融资难也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尽管现在融资渠道很多,但是中小企业还是热衷于向银行贷款。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往往不够大。那么,小企业融资问题贷款银行信贷问题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罚款多少?
      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罚款多少?1、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也就并不需要支付罚款,但是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2、销售侵权产品的行政处罚标准是:(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


·企业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债务包括哪些 一、定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二、内容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 在我们生活中,对于债券的知识还有有所了解的,债券一般是可以用来投资的,现在我们社会中已经有很多的债券公司了,公司发行债券也是为了牟取利益,公司的债券有不同的种类,国家对于这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一、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


·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以个人名义借的还是夫妻名义,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相应的罪名来进行规制,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贷款诈骗罪,当然,有的犯罪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


·上市公司债券利率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债券利率如何确定公司债券利率(interest rate on debenture),公司债券票面上载明的债券利息与券面金额之比。债券利率是公司衡量债券筹资成本的基本依据,也成为投资者确定投资与否的客观尺度。债券利率决策问题综合性强,十分复杂,确定发行债券的利率总的原则是...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


·借钱有欠条人跑了能报警吗
      借钱没欠条赖账不能报警,不属于公安受理范围之内。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话,是可以报警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公司为了进一步的扩大发展就会对外发行债券进行集资,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发行债券进行集资的条件,公司必须要具有一定的经营基础和条件才可以发行债券,公司的债券相对于国家的债券来说收益性较好,但是风险相对较大,那么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