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法律效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法律效力? 一、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怎么具法律效力的必要的条件是贷款人的名字,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人签字或盖章和手印,最好有见间人在场且见证人也要签字、摁手印。
二、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由上面可以知道,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法律效力呢?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挺多的,在撰写借款合同的时候不能只写借款人名字以及还款期限等等,我们容易忽略的比如还款方式、借款利率违约责任等等都应该全部罗列在借款合同上面,为了避免以后产生麻烦,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意细节,遇到不懂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债务人欠钱不还威胁我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威胁我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威胁我怎么办? 债权人遭受到债务人威胁的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认为有违法事实的,是会受理案件的。但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


·香港上市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理方式?
      香港上市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理方式?对于投资一直就有“高风险,高收益”的说法,投资公司债券除了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外,也是存有不少的风险,如公司债券的发行者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在香港上市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债券违约的...


·公司欠薪过多少时间去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发或者拖欠。“月工资”包括月工资和月工资两种形式。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清工资。工人可以先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报告。只要你拖欠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 1、要求书写字据,注意妥善保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


·高速限速罚款规定是什么 一、高速限速罚款规定是什么?
      高速限速罚款规定是什么 一、高速限速罚款规定是什么?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


·有人欠钱不还有欠条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有欠条怎么办?如此情况你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他确实欠你钱,你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开庭。如果联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时间要长得多。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你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中国有句俗话叫“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句话从情理上来讲,可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债权债务履行的过程中,父债一定要子还吗?此外,如果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又该怎么办呢?下文我们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一、父债一定要子还吗从法律的角度看,父债不...


·夫妻关系存续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关系存续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说这种债务是属于一个人的,配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除外;2、 在婚后发生的债务,但夫妻双方经过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如果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则不被法律...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房价也居高不下。很多生活在一线二线的工作者难以全款购买房屋。很多人选择银行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出具他项权证。有人疑问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他项权证是什么?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