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二、离婚赔偿的相关规定?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所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


三、一般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补偿对于我们在婚姻受了伤害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现在我国的婚姻法也是专门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一方受到了伤害,另一方就可以要求给予补偿,但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看双方是如何进行协商的,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可以几天?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可以几天?具体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月份的贷款还款,可延后期限暂时也多为十余天至一个月(视不同银行政策)。但也有银行对重点疫区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


·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对债权质权没有作出一般规定。但理论界认为,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质权的标的范围并没有禁止性限制,而债权质权又是权利质权最普通的形式,各国立法也都对这一质押形式予以了确认,因此我国也应承认债权质权。对于设定质权...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决途径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那么个人债务纠纷如何提起诉讼呢,而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作出详细阐明。 一、个人债务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1、...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一、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债权人讨债时是不能将欠债人关禁闭的,否则便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诸如关禁闭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且涉及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二、债务纠纷立案后多长时间能出具判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欠钱不还并且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起诉处理,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一、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房子有他权的话就是在银行办理过抵押贷款或购房贷款...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近现代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也能识别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犯罪分子需要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去欺骗他人钱财,非法集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这一类。集资诈骗的方式有很多,集资炒股是其中的一种,且由于炒股风险很大,不容易引起怀疑,故而多数人也会选择此种诈骗方式,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