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怀孕工厂搬迁可以要求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到期怀孕工厂搬迁可以要求赔偿吗?肯定是需要赔偿的,因为公司将要搬迁,必然导致了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发生了变更。如果您不愿意去那边工作,则公司是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才能算是触发条件。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2、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工厂搬迁而导致工作情况变化是比较常见的,公司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会根据员工的意愿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员工愿意到搬迁地工作的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不愿意去的,则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非正式企业劳动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一、非正式企业劳动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是有法律效益的;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途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 2、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 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的时候日期应该写清楚,终止关系人员的大致情况,并且写明一些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用人单位的盖章及落款日期。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一些用人单位是需要一定的规范的。 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员工加班没工资怎么算?
      员工加班没工资怎么算?员工加班没工资的计算基数的话是需要按照本人的工资来计算,当然这一部分的工资的话,他是有几个大部分来构成的,其中的话就包括一些工资奖金等,比如说劳动法当中的44条规定的,就包括加班加点和特殊情况下所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


·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如何投诉?
      每一名劳动者在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教师也不例外。那么,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投诉的申请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整理了一些知识,希望对教师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 聘任制(签劳动合同)教师,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 最新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工伤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


·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但其实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被单位劝退的,其实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
      自1995年起,临时工就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我国曾经也有对临时工的使用做出了规定,即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带来这个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


·当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无
      当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无法拿到工伤赔偿的时候,劳动争议就会发生。最高法为了指导各地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制定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方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最高法劳动关系争议案件若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