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3、应注意犯罪预备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犯罪预备的成立以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况的,应依法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几种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犯罪预备一般是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往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至于出现这样的停止形态,通常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并不是出于自身想要停止犯罪。虽然这也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但按照规定也是会对行为人追究责任,不过此时却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危险驾驶罪缓刑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危险驾驶罪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为: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


·洗钱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对于每一个犯罪来讲,相关法律都是规定的有追诉标准的,而这其实就是立案标准。不同犯罪的追诉标准不同,那么具体说到洗钱罪,您知道洗钱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洗钱罪的概念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刑诉法第81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81条的内容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


·涉嫌拐骗儿童罪应该如何处罚
      涉嫌拐骗儿童罪应该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共同过失犯罪有什么法律规定?
      共同过失犯罪有什么法律规定?共同过失犯罪有的法律规定是在认定这方面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构成要件,具体来说如下所述: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要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行为人即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其组合形式有三:都是自然人、都是法人,一方为自然人另一方为法人。对于自然人而言,...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 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吗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吗?1、拐卖儿童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2、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作为司法机关即侦查机关以及律师的一项法律权利,是侦查、调查的首要步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且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我们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帮助您对此问题的了解。 关于收集证据的主体,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什么?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森林资源数量稀少,沙漠、荒地占一定比例。绿化土地、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大面积的树林对于我国绿化土地有重要作用,一旦滥砍滥伐,生长周期长的树木难以快速恢复并起到原本作用。对于以自身利益为目的,未经允许毁坏林木的违法者会进行处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