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拟定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拟定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双方责权利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按照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境有好协商达成以下人工承包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庆油田靖边气田第四天然气净化工程

2、工程地点:陕西省志丹县

3、工程内容:木工 混凝土工(包括楼木工支模板、混凝土浇筑。门窗及过洞梁除外)

4、承包范围:人工费

5、开工日期:2012年9月23日

6、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1日(若遇到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顺延)

第二条 工程名称、数量及人工费承包价格:

1、长庆油田靖边气田第四净化厂中控楼。食堂、木工、混凝土工人工费。

2、数量按实际设计图纸及实际施工工程核算。

3、木工人工费价格为展开面积(即沾灰面积)每平米元。

4、以上承包费用包括设计图纸内及甲方要求的缩影的工作内容及厂内材料装卸倒运、现场清理以及零星工作。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关于基本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地点和甲方及时联系,甲方通知建筑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建筑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工程师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3、无论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以顺延。

4、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长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验收标准,所有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

第四条 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2、甲方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待种作业人员的证件、上岗证及技术登记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真正达到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章程及管理制度执行,年度安全事故考核为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否则按制度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重罚。

5、乙方在工作期间山于违章操作、渎职等给甲乙双方曹诚经济损失、人身意外伤害的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工程开工时施工队人员必须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开工前不购买,甲方可强制性代购买,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如果不按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及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及甲方现场技术人员提出问题未得到及时改正或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停工。情节严重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办理该项工程开工的各项手续。

3、甲方负责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向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规范的合同样式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以上就是一份规范的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主要有五项内容构成,主要规定了工程的基本情况、质量和验收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希望它能够增进您对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的了解。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取得工伤赔偿。要取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其次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金问题。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你需要进...


·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怎样获取工伤赔偿?
      工伤即因工受伤。在现今社会,仍然不乏有高危职业的存在,比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等等。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了伤,一般都可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


·经济补偿金算到工资总额吗?
      经济补偿金算到工资总额吗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一般情况下来说,员工因为工作或者在工作时间内受伤,都应该属于工伤。受伤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那么,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一、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有。 加班费计算公式: 1、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2、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加班...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劳动仲裁就一定万事无虞了。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劳动仲裁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避免哪些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


·劳动保险费计入什么科目
      劳动保险在会计学中按照相关规定,属于企业为了员工而进行的必要支出,这些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必要支出,一共包括三个类型10个具体种类他们分别是:三个类型具体是: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医疗保险费用。接下来将具体分别讨论这三个类型下面的不同详细的类型以及对应的作用,由于中国...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处理。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


·一、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说的不一致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说的不一致怎么处理?1、如果工资在合同和口头不一样,用人单位往往利用优势地位,欺压劳动者。但是你已经签署了该份协议,对你而言想要推翻这个协议十分困难,毕竟口头协商比其书面的,其证明力要弱太多了。2、阴阳工资合同在一些民营企业大量存在,有的是为了合理避税,有的...


·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作解聘违约金的计算规则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相关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