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是一种草本植物,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它是一种很罕见的药材,正是因为人参的罕见性,所以导致了人参的价格居高不下,对于想要购买人参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和卖家签订一份人参购销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一、人参购销合同范本

人参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乙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人参买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促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现有西洋参____年生_____帘,每帘作价__________元,水参卖给甲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起货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过期没起货甲方付看护费每日壹佰元。

甲方责任如下:

起货前三天通知对方做好准备,起货前把货款全部付清给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如违约,乙方不返定金。

乙方责任如下:

认真看护管理,不许删货,如果出现丢货,野猪糟蹋或自然灾害,原数返还定金。乙方如违约,返给甲方双倍定金。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共同遵守,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买方)姓名:

乙方(卖方)姓名:

年 月 日

二、人参的临床应用

1、用于急救

大剂量的人参(15-50克)煎服或炖服,或以人参注射液(每毫升含生药0.57克)2-4毫升行肌肉或静脉注射,可用于心原性休克的急救,或其它一时极端垂危的病人;人参与附子合用可以救治亡阳虚脱。

2、治疗心血管系统疾病

人参对于高血压病、心肌营养不良、冠状动脉硬化、心绞痛等,都有一定时治疗作用,可以减轻各种症状。人参对不正常的血压具有调整作用,或认为不同的剂量可以出现不同的作用:小剂量能提高血压,大剂量能降低血压。成人1日的常用量为0.2-3钱;人参浸膏(每毫升等于1克生药),每次服20-40滴,日服2-3次;人参酊(含量10%),每次5毫升,日服2-3次;人参粉,每次3-6分,日服2--3次。

3、对胃和肝脏疾病

对慢性胃炎伴有胃酸缺乏或胃酸过低者,服人参后可见胃纳增加,症状减轻或消失,但对胃液分泌及胃液酸度无明显影响。也有报告称人参可使慢性胃炎病人胃痛消失,食欲增强,大便正常,胃液总酸度增加。对于急性传染性肝炎,在一定的治疗条件下,服用人参对于防止转变为慢性肝炎似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4、治疗糖尿病

人参能改善糖尿病人的一般情况,但不改变血糖过高的程度。或谓人参可使轻型糖尿病患者尿糖减少,血糖降低40-50毫克%,停药后仍可维持2周以上;中等度糖屎病人服人参后,虽然降低血糖作用不明显,但多数全身状况有所改善,如渴感等症状消失或减轻;某些患者服人参后可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5、对于精神病

人参对无力型和无力-抑郁型精神病,无论其病因如何(精神分裂症、中毒或传染病引起的精神病,退化性精神病等),似均有治疗作用。也有认为,人参口服对器质性神经疾患仅能改善病人的一般主观症状,而无客观的明显治疗作用。

6、治疗神经衰弱

人参对神经系统有显著的兴奋作用,能提高机体活动能力,减少疲劳;对不同类型的神经衰弱患者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使病人体重增加,消除或减轻全身无力、头痛、失眠等症状。

7、人参还有提高视力及增强视觉暗适应的作用。

在文中为您介绍了关于人参购销合同的一篇范文,在购买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中一些内容,比如说合同注明的人参的规格以及人参的数量,对于成交的单价等等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在市场上有很多假的人参,在合同中最好是约定如果经过鉴定人参的质量有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的有关内容,否则一旦发生了法律问题自己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想了解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随着当代市场的飞速发展,您在工作和生产过程当中,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不能马虎大意,对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进行仔细的阅读。一般来说合同签订以后,会作为日后发生纠纷的一个处理依据,也就是说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撤销合同,那么在我国可...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一、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无偿合同的特点是其中一方不需要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无偿合同特征是赠予合同,《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


·合同?
      合同有哪些类型 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很明显《民法典》主要是对我国各类合同进行调整的一部分法律,其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等,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购销合同、合作合同等等。可以说合同的类型是很多的,那究竟合同有哪些类型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一、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议同意进行变更合同内实质性内容,从而形成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那么,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黑白合同的效...


·合同纠纷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合同纠纷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


·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几年有效期?
      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几年有效期?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而有些合同是规定了最长期限的,要按法律规定确定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合同名称风险 只要是双方经过签字盖章形成的约定就可以成为合同,...


·合同诈骗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诈骗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诈骗罪追诉期是15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胁迫。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