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随着当代市场的飞速发展,您在工作和生产过程当中,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不能马虎大意,对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进行仔细的阅读。一般来说合同签订以后,会作为日后发生纠纷的一个处理依据,也就是说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撤销合同,那么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呢?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b、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b、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c、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对方陷入错误意思表示,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b、必须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即行为人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c、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b、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 c、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d、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e、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即表意人陷入恐惧或无法反抗的境地,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须有表意人在客观上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b、须有行为人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c、须有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为意思表示的行为。d、须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e、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可以看出可撤销合同的内容是比较多的,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或者因乘人之危而签订的合同等等。这些合同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不公平的合同,法院对于这些是不支持合同的法律效益的。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如何申请?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如何申请? 我国鼓励人们自主创新,并且激发人们的创新能力,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看国家的综合实力,以及国家的创新能力,是否能够创新出一些新颖的,高科技的东西。技术开发合同就是 对当事人之间开发的新技术,新材料等东西所订立的协议。那么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如何申请? 一、...


·店面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
      店面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 ?店面转让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一种类型,在处理的时候,必须十分谨慎。那么,店面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呢?商铺租赁合同履行过程的纠纷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店面转让合同纠纷 商铺的转让合同,常...


·试用期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现在工作都是有试用期的,有的单位试用期期间不会签订合同的,而有的人在试用一段时间之后觉得工作不是很适合自己,就会想辞职,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办理好辞职手续,但是国家法律中有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规定了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在走之前最好去劳动监...


·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
      我们知道行为人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的,是很容易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这样在实践中才能预防被诈骗。 一、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


·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试用期是员工与单位的一个选择期、考察期,如果单位发现员工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呢?而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此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一、试用期签合同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签合同了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诺成合同的定义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一方的当事人接受了另一方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事情的情况,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多区别的,那么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那些?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一、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是10...


·一般合同诉讼时效期几年才会过?
      经济案件260万取保候审可以吗?经济案件260万的涉案金额,在未进行判决之前的司法审理过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犯罪事实认定后就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


·合同法违约责任数额怎么计算
      合同法违约责任数额怎么计算合同,是一个有效的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方式,在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违约,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么,合同法违约责任数额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呢?合同违约金数额计算的方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合同法违约责任数额 根据法律规定,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