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不一定,职工监事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充任的监事。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职工监事的具体选任办法,由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组织决定。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由该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更换本企业的职工为职工监事。公司的职工监事还可以由本公司的工会选举更换。担任职工监事的人不仅要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监事的资格,而且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这是近年来西方为缓和劳资关系,实行民主管理而在公司法中新创设的一项规定,目的是通过吸收职工参与公司的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国外的这项成功的经验措施并在法条上加以明确规定,以维护职工的利益,尊重职工的权利。二、监事有以下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开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职工监事的选举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股东来说,如果也是企业的职工的,则可以由职工来选举成为职工监事,具体的职工监事处理情况应当相关情况进行认定,避免发生认定失败的情况。



·关于员工辞退的工会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员工辞退的工会规定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可以不通知工会。根据《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用人单位并无发起设立工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工会,是以单位已成立工会为前提。由于单位无设立工会的义...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1、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客体要件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法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多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币的销售和使用。一般来说随着现在各方面技术的提高,假币已经很难在市场经济当中流转和使用,而且本身购买假币就是一种犯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客体要件是什...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一、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1、“谁主张,谁举证” 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 2、举证倒置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申请调查取证 案件...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怎么办?1、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法第四十九条1、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经济飞速发展,很多城市从原先的农村逐步成为了一个城市,所以很多建筑相继也建设出来。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工程建设,一般都是用于人们生产生活使用的,所以如果质量存在问题就会有很多人会受到影响,所以质量检验和评定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


·工伤民事诉讼取证证人不愿意承认怎么办?
      工伤民事诉讼取证证人不愿意承认怎么办? 一、工伤民事诉讼取证证人不愿意承认怎么办 如果遇到工伤民事诉讼,但是证人不愿意承认的时候,最好是申请劳动监察部门去调查取证,或者可以收集工衣、工牌等都可以做为证据。 二、工伤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密协议两种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


·公司非法集资案未审理投资人可以告员工吗
      有的人为了投机取巧,以更轻松的手段获取利益,就想出了非法集资的手段,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形成非法集资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公司非法集资案为审理投资人可以告员工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非法集资案未审理投资人可以告员工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需要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补偿的费用。并且没有买保险的话,还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