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4、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二、安置房发生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维权1、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2、如果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除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可以到司法部门需求法律维权了,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3、安置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可以到开发商处去维权,由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相关规定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按法律规定,保修期限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竣工后在法定的最低保修期内,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建设或施工方必须承担保修责任,进行维修工作!在保修过程中,所有的修理费用均由建设责任方承担,并且如相关质量缺陷导致了财产损害,责任方也应当赔偿。当公民的房屋被国家或者企业拆迁后,当事人也是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或者是货币补偿的方式来进行,那么在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后也是会获得安置房,同时安置房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后也是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维权的,在保修期内修理的相关费用也是会由责任方来承担的。



·房贷合同变更要求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关于房屋贷款合同的问题,例如房屋贷款合同的变更有什么要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买房等等,下面小编将围绕这个问题做详细的解答。1、要想进行房屋贷款合同的变更,首先就需要满足双方当事人都知情,并且协商同意了的,例如买家要求变更合同,则需要通过卖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


·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模板
      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每个家庭所关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归属问题的最有力的的证据。当前除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能够证明房屋属于自己,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书,增加和巩固自己对房屋的拥有权。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有关内容。 一、房...


·城市自建房有产权拆迁怎么赔偿?
      一、城市自建房有产权拆迁怎么赔偿? 具体的赔偿内容和标准为: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商完成商品房项目后,有时候会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销售,这种房屋销售代理的模式近年来比较常见。而房屋销售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代理合同。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租房不是房主会有纠纷吗?
      租房不是房主会有纠纷吗?可能存在纠纷和矛盾,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


·根据国家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
      根据国家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另算)。而当离婚时就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理划分,由于这时的财产划分与法律的规定相关,在分配的时候会出现不当而引起纠纷,当遇到纠纷时该如何的处理呢。上海杨浦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有哪些法律问题?本站的我们将为您介绍离婚房产纠...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吗,房屋怎么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以及对自我和对情感需求的更高追求,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难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房屋分割往往在财产分割中占有重大比重,因此房屋分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吗,房屋怎么分割?下面就夫妻离婚房屋分割的问题做具体分析...


·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那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买房子后的网签备案是怎么回事?
      买房子后的网签备案是怎么回事?1.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这个线上过程就是网签和备案中的网签。2.网签和备案中的备案...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