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拆迁安置房超过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最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拆迁人和政府在进行协商拆迁事宜的时候,会签订相关协议。拆迁人可以根据签署的房屋协议,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主管尽快尽快落实拆迁人的住所进行落实以及对拆迁人进行相关赔偿。如果确定安置房能够继续进行施工那么在施工之前怎么对拆迁人进行落实需要明确出来。



·交警贴条有时间限制吗?
      交警贴条有时间限制吗? 一、交警贴条有时间限制吗? 1、交警现场开的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2、非现场(违停贴条、监控抓拍、移动测速)处罚的,没有时间限制,但也要在车辆年审前处理掉,否则车...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拥有几套房产,几辆车,都是对其地位和实力的证明。因此,由此而生的房产业也越来越发达。房屋的买卖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一般车祸的赔偿包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二、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具体是什么?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


·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怎么处罚
      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怎么处罚一、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如何处罚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交交强险,除了不能通过年检,还可能被行政处罚。根据《交强险条例》,机...


·交通肇事事故中没有造成损失肇事逃逸者会被处罚吗?
      交通肇事事故中没有造成损失肇事逃逸者会被处罚吗?会被处罚,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1、当场开了罚单:异地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支队或大队处理违章。这种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回原籍是无法处理的,您切记。如果是在异地被电子眼拍下违章行为,在交管局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及时退还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


·一、交通事故伤者怎样开误工证明?
      一、交通事故伤者怎样开误工证明?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车身划痕险如何理赔
      车身划痕险如何理赔当我们的车子在路上来来往往行驶的时候,难免不了会遇到摩擦、挂蹭,当汽车的的表面有缺陷的时候,需要各位车主注意了,但是很多人会说没关系我有车险。可是车子划痕,真的在理赔范围吗?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车身划痕险如何理赔的。不少车主对自己的新车会多投保一些附加险,“车...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一个基本参考,而各个地方也都有各个地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赔偿标准相差也是很大,那么在天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根据《...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夫妻财产保全需要提交担保,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