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被拆迁人和被安置人是一样的吗被拆迁人实际上就是被安置人,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综上所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征地过程当中,村委会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征地工作只有国家才有权利进行,所以对基本土地的征收需要通过国务院的批准,并且还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



·辽宁省朝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辽宁省朝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根据当地的补偿的标准来进行补偿的,因此,每个地区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标准的。那么,辽宁省朝阳市征地补偿都是有哪些标准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知道,政府在征地后会给被征地区域的居民一定的回迁房数量,
      我们知道,政府在征地后会给被征地区域的居民一定的回迁房数量,以弥补拆迁损失。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回迁房需要转让的情况。那么,回迁房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迁房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一定要约...


·我国征地补偿款应给谁?
      我国征地补偿款应给谁?我国的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的。土地征收会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经济补偿款并不是直接发放到被征地者,都是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分配的。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民众,当土地被征收时,有权利知道补偿款发放给谁,由谁进行分配。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我国征地补偿款应给...


·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了,比如为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等,这些措施都需要给土地的使用者或者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分析,以计算出合理的补偿金额。我来给您讲一讲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那么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下吧。 一、...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国土资源部称,农民...


·最新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湖北省仙桃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仙桃市主...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征地的现象发生,但是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相关补偿标准,那么接下来的我们来给您介绍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一、常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其中工程质量关系到业主的根本利益,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要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概括总结。一、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


·一、异地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结婚证吗根据法律规定,领取结婚证需要在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如果男女双方都在异地是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的。二、结婚证办理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当一块土地使用权属于多个人时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有利于明确责任,减少问题纠纷。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又应该如何办理?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我们...


·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包括什么?
      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包括什么? 城镇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都离不开拆迁和改建,而一旦涉及到改建就是对被征地的居民来进行补偿了。对于地处于河南省的许昌市来说,近年来在改建和征地的过程其中对于独生子女的补偿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那么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都包括什么呢?我们这就为您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