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一、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使用集体土地是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怎么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

1、去哪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为征地补偿公告所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从文义上可以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这里的“指定地点”应当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征地补偿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

(2)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副本。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供的证书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核实,防止造成重复或遗漏;对土地权属有纠纷的,应先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处理后,再进行补偿登记。

3、未在征地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就不能再列入补偿范围了吗

有些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公告中会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那么这种情形,当被征收人超过了规定的登记时间,还能拿到相应的补偿款吗?

综合上面所说的,以租代征这种方式完全是扰乱了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而且也改变了土地本来的用途,依照我国的法律条款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作为征地者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流程来进行征地。



·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样子
      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样子 不动产证是指生活当中的汽车房产这样的财产。不过针对土地使用权的办理,除了一些基本的房产证以外,还包括不动产证。这些证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因此在生活当中,您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办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样子?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 一、基本概念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要想利用土地获益就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渠道有多种,除了常见的土地使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外,我们还可通过国家政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成为新的土地使用者,但不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其行为准则或手续办理都必须...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出对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下面由我们为您做介绍,补偿标准不仅是补偿拥有土地使用权持有者补偿金,还会安置好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住所。 一、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大田县人民...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实地占有面积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实地占有面积吗?就是;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


·2023广州征地补偿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已经了解过国家其他地市的相关征地补偿标准了,但是小编最近并没有能够给您带来广州省的相关征地补偿,所以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根据新的说法,广州省的相关征地补偿,应该按照不同的片区来分别进行补偿,详情请看下文。广东省广州市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七类区片区片范围:广州。补偿...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相关权益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土地所有权等,关于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在社会上也基本达成共识,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还包括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但是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现在社会上仍能听到一些不同的看法,保留意见即可。土地使用权制度方面,不动产的政治...


·农村祖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1.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


·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集体的,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到期后就会被国家收回,国家如果提前收回土地需要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法律对农村土地补偿征收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文对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


·农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已经正式的告一段落,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以后的管理将更加规范统一,而与之伴随的就是各农户也已经开始关注自己土地的使用年限问题。在以前我国有些农户的心目当中是没有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农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民...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和形式动荡,不少个人和企业在购房或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等概念模糊不清,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让您在理清楚基本概念的同时了解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您今后的工作生活提供知识储备。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按照《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