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发布征收公告必须是书面形式,也就是说通过大广播广播或者挨家挨户口头通知等形式来告知村民土地征收决定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可以是在村委会的宣传栏、活动广场醒目处等村民经常聚集的地方进行张贴公告,也可以是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印制成小册子向每一位村民发放。第二,关于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土资源部2010年6月26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应当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到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我国法律上也对征地程序的合法化进行了规定,行政机关在征地时,应当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并且要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公告,如果相关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部门进行反馈。



·该如何才能鉴别房地产中介
      如今很多人买卖房屋、租赁房屋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但有的房产中介却属于那种“黑中介”,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些行为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若想要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选择正确的中介为自己提供服务的话,就要知道该如何才能鉴别房地产中介,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该如...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概念是政府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作为一种来源于土地的收益,在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充实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家对土...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闲置土地的定义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


·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但是夫妻一方正在异地服刑怎么离婚呢?实际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所以,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武威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在农村,村委会是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权力的,一般的大事小情都是村委会出面解决。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时,会要求村民签署一份补偿协议,将补偿款、补偿方式等确定下来,通常村民会授权给村委会办理。那么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沙...


·不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一、不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村民不在宅基地上兴建房屋的,并且只有一处房屋的,应该获得拆迁补偿。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征收和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补偿的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房屋价值的赔偿、安置补偿等,房屋价值...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费内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