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1、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37天。拘留是将对象拘禁限制,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是一种行政处罚。2、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二、 拘留的执行机关关于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刑事拘留的执行程序,如下所示: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 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是违法的。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 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 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经济案件一般不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在司法机关对相关犯罪分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后,就可以释放,拘留是比较常见的司法强制措施,拘留一般适用于犯罪事实发生后,司法机关需要根据犯罪事实的情况来对当事人进行司法强制。



·诈骗有没有单位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我国的刑法对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量刑定罪。诈骗罪主要是指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的犯罪。那么,诈骗有没有单位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内容。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 一、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是...


·入室强奸罪怎么判?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不少的强奸行为,这样的行为被社会所不容,更有甚者入室强奸。面对入室强奸,您可能想知道入室强奸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吗?入室强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入室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也只是普通的强奸罪,可能还会...


·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
      在我国沿海省份,民间借贷非常发达,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资金需求。而有些不法分子却打着借贷的名头搞诈骗,把集资到的钱占为己有,按照刑法规定,个人集资诈骗金额达10万的,就构成立案标准。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重点参考涉案金额。那么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指证据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依据规则进行举证,并且国家并专门制定相关的规定,内容涉及刑事案件我每一个方面,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的证据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第五章 证  据 第...


·刑事诉讼法律师的委托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一般较为复杂,所以刑事诉讼分为好几个阶段,一旦涉及其中,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对每一阶段律师的委托和收费都是不同的,依据不同的情况,委托律师也是不同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律师的委托规定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对于委托律师有如下规定...


·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一、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由谁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由谁侦查?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由谁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由公安机关来侦查,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部门可能会存在差异。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由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侵...


·刑事案件抗诉条件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如何处理?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如何处理?未成年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按照协议约...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