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建筑施工分为四个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资质的考评和每个建筑企业高级技工数量与资产紧密相关。不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都是不同的,那么不同级别的建筑公司都能承包哪些工程呢?在这里我们为您做一个详细解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各类施工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房屋建筑总承包:

资质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1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电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工程范围:通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工程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通信工程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下的通信工程施工。

为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各类建筑施工承包范围作了非常详细的说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如果超额,也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如果要业务扩宽,提升资质是唯一途径。


·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了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时间休养,此时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1、依据《工...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负责出具的,其内容上应该写明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劳动者个人信息、工作岗位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补偿条款等。下面是具体内容: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大家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
      您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过程,试用期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双方之间是否达成共识。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应该较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一般来讲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什么内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约定试用期 ...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工程建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解决呢?发生合同纠纷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相互协商讨论,如果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纠纷处理方式也是分类多种,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为您介绍具体不内...


·年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年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例如18岁或者20岁,包括青少年及儿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


·工程转包最多转几次
      一次也不能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眼睛工伤想要得到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每个职业者根据自己的职业身体都会承受相应的伤害,尤其是对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当我们的眼睛受工伤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想要得到赔偿,对于普通工伤的赔偿金额我们也许有一点了解,那么对于眼睛工伤想要得到赔偿的的标准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级...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


·母亲被撞伤子女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母亲被撞伤子女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有年终奖吗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有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


·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工资的计算:国庆节1-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所以这三天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国庆节4-7日属于周末换休,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为平时岗位工资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0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