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实际损失都要以票据为准,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没有票据的可以不支付。营养费以医生建议和一般常识为准,很难有确定数额,但是一辈子肯定不支持。误工费也以医生证明的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精神损失费,没有死亡的一般不支持。摩托车出险的理赔要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摩托车在出险后,被保险人需要了解这些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二、出车祸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摩托车发生车祸也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进行认定的,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涉及到重大的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可以直接由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并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即可。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要是,有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分别确定了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了。那么究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受到这样的处罚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


·汽车不买交强险的后果是怎样的
      汽车不买交强险的后果是怎样的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在醉酒的状态下,行为人的意识是不清楚的,要是此时还要强行驾车上路的话,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那要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话该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代社会,由于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也有一些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还缺乏责任心。那么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交强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相关法条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


·工伤认定递交材料都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此时也要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人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当然提出认定的时间也是比较重要的。另外,这时也是需要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那么工伤认定递交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车祸脑震荡赔付有哪些内容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学上的脑震荡,和法医学上轻伤鉴定标准的脑震荡,虽然基本一致,可诊断标准明显不同,法医就上的脑震荡诊断标准非常严格,有明显头面部外伤史、昏迷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逆行性遗忘,...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一、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给别人发生事故,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存在的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车主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对损害发生...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处理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共同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