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法院会管婚姻诈骗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事法院会管婚姻诈骗吗?民事法院不会管婚姻诈骗,婚姻诈骗属于诈骗罪,受害人应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我国婚姻法规定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三、结婚登记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法律上肯定是没有婚姻诈骗罪的,所谓婚姻诈骗也就是打着结婚的幌子在实施诈骗的目的而已。结婚如果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我们除了要通过法定程序追究对方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之外,对方所诈骗的那些彩礼和其他财物全部都应如数退还的。



·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
      提到离婚,现在的人已经习以为常了。尽管说协议离婚是一部分选择的离婚方式,但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时候,可能会有好多问题自己都协调不好,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也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生活中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 生活...


·离婚财产转移给子女怎么办?
      离婚财产转移给子女怎么办? 想要知道离婚前财产转给孩子,是不是属于财产转移,首先我们要知道财产转移的概念。财产转移:是指一方将财产转移到另一处隐藏起来,其目的是要将违法转移的财产私分或独占。而如果是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其行为没有对财产进行隐藏,所以,这种婚前财产转移给子女不...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


·一、分居后财产增值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分居后财产增值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


·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这不仅涉及到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问题,还有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在离婚之后...


·国家赔偿的代理费一般是多少?
      近年来,国家赔偿案件时有发生,这体现的是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国家法治的进步。申请国家赔偿,应该以书面形式。当事人本人无法完成国家赔偿申请的,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律师完成。这时,需要事先缴纳一笔代理费。那么国家赔偿的代理费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国家赔偿...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2023年具体内容是什么?
      山东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在东部经济的整体向好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计划生育等的实施也进一步强化的经济发展的速度。所以,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山东省比较明确。那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年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您具体了解。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


·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
      一、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假结婚和假离婚在法律上的后果,与真结婚和真离婚是一样的。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结婚和离婚。原因有三个:1、在中国,婚姻状况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准(例外是生效的离婚判决),婚姻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可维护社会的稳定。1994年之后,中国法律连事实婚姻...


·一、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