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离婚协议男方拒绝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的义务。3、付出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付出的义务予以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议,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子女的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在子女抚养教育方面、对老人的赡养方面的投人情况,一方对另一方的协助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判决。4、请求离婚补偿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请求补偿权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过错的,也不因其过错剥夺其补偿请求权。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设立离婚补偿制度,可以使婚姻关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与财产上得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正、补偿与保护功能。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当然如果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约定各自应当进行的补偿,如果事先约定补偿的却又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一、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以下内容:“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


·离婚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
      离婚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 彩礼的退回是有特定条件的,离婚并不会绝对导致彩礼的退还,但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应当退回。比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彩礼无法要回来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夫妻离婚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
      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所获得的收入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婚后财产,而这部分财产多数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大部分是个人财产。那么夫妻离婚的话,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离婚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


·法律规定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那么,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


·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女儿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其中确定了抚养权归属的,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日后随着女儿的长大,可能对抚养费的需求会增加。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之后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


·诉讼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之所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往往都是因为双方就离婚的相关问题产生了争议,此时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其中,也有不少当事人会选择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那么诉讼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


·2023年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离婚冷静期还没有实施,离婚冷静期是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


·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下文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