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规定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吗?是可以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定性为非法人,但是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48条和《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0条第(5)项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在公司治理中,由于工作和业务的需要,经常会在注册地外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定性为非法人,但是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公司法》第1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48条、《最高人民法院》第40条第(5)项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公司法》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公司法》解决的是实体民事责任的最终承担问题,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又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参加民事诉讼,以方便诉讼。当然,分公司参加诉讼,但是最终的民事权利义务实际上由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和承担。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个附属单位,这个单位一般所有的决定权都是于总公司,如果要对外签合司,就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才能进行处理,但对于合同的诉讼主体也是属于总公司来进行承担,所以,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就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



·企业融资的相关指标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相关指标有哪些? 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很多企业为了扩大规模,不断投入资金对设备改造升级。企业资金不足的,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考虑放贷规模的时候,要从企业融资指标进行分析,这些指标一般是反映在财务报表中。那么,企业融资的相关指标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合伙开公司的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2023 一、合伙开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 有些公司需要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去开具相应的证明,但是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开,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来看,首先应该到相应的司法局进行备案,其次是到检察院开具公司代表人的法定证明。下面我们一起...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根据上图企业拆迁的计算公式如下:   1.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土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


·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怎样的
      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怎样的 一、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 印花税征管依据的核心法律法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除此之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邮政集团公...


·隐名股东和股权代持的风险是什么?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股权代持协议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如果单...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3、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 1...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程序简单,内部机构可以灵活设置,不需要发布公告和公布账目。有限公司的规模和筹措资金比较小,我国法律对有限公司的人数是有规定的,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