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其行为仅成立招摇撞骗;而当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那么该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原本无关联的两罪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而产生关联性。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其行为仅成立招摇撞骗;而当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6000元时,那么该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原本无关联的两罪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而产生关联性。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成立想象竞合关系,而不成立法条竞合。两罪的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使得原本无交叉或重合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理由主要是:两者构成要件不同。主观上,诈骗罪是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诈骗罪属于取得型侵犯财产类犯罪,非法占有目的是该类犯罪的必要主观条件。而招摇撞骗罪所侵犯的不一定仅是财产,故非法占有目的并不是必要要件;客观上,诈骗罪要求取得数额较大财物。《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般情况来说,认为双方法条竞合是认为两者之间的之间的量刑以及所犯的条例相同,但是对于两者案件来说其构成案件还是有非常不同的地方,因为诈骗罪是用虚构事实来进行非法占有,而招摇撞骗罪是冒充国家公务人员来进行诈骗,两者只是在案件性质有所相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过失决水罪构成要件2023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有几类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有几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就是从年龄上划定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就是从年龄上划定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主要解决不同年龄人刑事责任的有无问题,同时也包含了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从宽处理的内容。那到底未成年人杀人了是否犯法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杀人了是否犯法 我国刑法第...


·刑事诉讼法解释共犯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构成?
      我国是法制社会,一个人犯罪就要受到处罚,更何况是多个人犯罪,多个人犯罪相当于结伙作案,法律上称之为共犯,共犯就会涉及到主次的问题。共犯一般存在于团体之中,组织并实施犯罪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共犯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共犯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共犯的司法解释...


·死刑执行机关和期限
      死刑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法官在法庭上宣读了判决,如果是一审判决并未生效需要过上诉期限才生效,如有上诉二审判决才生效,之后还要移送最高法院进行复核,复核下来后,一般开始执行,执行的场所一般是专门的刑场或是监狱或是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


·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刑事辩护...


·一般监狱减刑能减几年 罪犯如何申请减刑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减刑的机会,那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判刑的期限少一些。但即使进行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否则的话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就很没必要了。那一般监狱减刑能减几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监狱减刑能减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
      森林是人类宝贵的资源,与自然环境、动物保护、以及工农业生产都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森林树木砍伐,保证良好的森林再生循环,我们国家对林木采伐实行了许可证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严禁盗砍盗伐,否则从严从重处罚,那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那种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而与之相对的则就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现实中,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如果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职务侵占罪是...


·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若经过严格的认定,确认遗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并且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对于遗弃罪判刑标准而言,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