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可以,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

如果原审已经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审的鉴定有程序上的问题,再审就不能进行鉴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笔迹鉴定中的比较检验阶段的内容是什么?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三、笔迹鉴定怎么进行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

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

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笔迹鉴定一般是依据笔画的轻重、书写的规律、弯钩的相似性等进行比较鉴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机关筛选后,拥有专业的鉴定资格证的人员,否则鉴定结果无效,并且在鉴定后,还应当由鉴定机构出具一份具体规范的鉴定报告。


·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一、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


·再审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的限定,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隶属所限定的新证据:(一)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由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二)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由不能获到或者在限定的时限内...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一)公益诉讼有要求:可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或是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诉讼,起诉缘由是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


·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理由。因此,通常是围绕着是否构成犯罪,或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或免刑的法定条件等问题展开辩论,...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


·再审启动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十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再审期间能否提出笔迹鉴定吗?
      一、再审期间能否提出笔迹鉴定吗?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原审已经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审的鉴定有程序上的问题,再审就不能进行鉴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不可以移送管辖,只能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


·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
      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一、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五个不同: 1、提交诉状不同。 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也是可以的,再审的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求助,申请审判检察意见或者抗诉,让检察院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


·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有什么区别?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若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满意的,可以申请法院再审,进入二审阶段。法院也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再判决。如果之后发现在前面审讯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法院会发回重审。那么,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界定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