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公务员辞职的情况一般不多,大部分在此类工作工岗位上都是认定为铁饭碗,所以倍加珍惜,但是在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灵活的应对,毕竟只要自己处理的不当,不仅自己的工作无法保住,而且还会有相应的风险,自己在做出决定之前,需要仔细考虑。


·《劳动法》第19条规定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又称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的劳...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 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重视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强化结构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增加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完善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到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


·确认劳动关系办法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认一般都是通过劳动劳务合同协议来确定的,但是也有很多人对劳动劳务协议合同并不在意就算是有劳动关系也不重视签订的过程,甚至很多人直接不会签订劳务劳动合同,后续出现问题的话解决起来会非常的麻烦。那确认劳动关系办法有哪些呢? 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的一般方法 对于...


·如果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如果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


·被无故辞退怎么起诉用人单位?
      被无故辞退怎么起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


·茶楼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从事服务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人的单位很少会仔细核对员工的身份证件,因此使用童工的情况很多。茶楼使用童工,不管是否明知对方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只不过会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判断罚款的金额问题。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茶楼使...


·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有些公司为了尽量减轻财务负担,招聘员工时将薪金定的很低,但仍有些急需工作的人会参加。不过,一旦加入到这种公司,发现干的活不轻松,但工资实在太低,就会想要主动辞职。这种时候打算离职的,虽然是主动离职,但是员工可以依据具体发的工资,结合...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一、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如果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以此...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 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另一种是非因工负伤。相应地,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行政决定书也就只有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
      前几年,一到年底就时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农民工讨薪的报道,这些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机械、施工等行业的一般体力劳动,辛苦了一年,本想拿钱回家过个好年,但一旦遇到不良企业或商家就变成了泡影,那么,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一般情况下拖欠农...


·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变慢,国际经济市场也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对我国的企业生存环境有所影响。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环境下,工厂倒闭的情形也时刻都在发生,那么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呢?为您解答。 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