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条是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如银行利息);另一方面表现为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对债务人的信用或履行能力存在怀疑而导致债权难以实现或无保障,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或者因为债权的数额小,当事人权衡利弊后,认为不如分得其他共同财产。出现这些协商不成的情况时,法院均不应作出债权归一方的判决。因为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任务之一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在财产关系上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共同债权是一种连带债权,这种合法的连带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如果法院将这种连带债权判归一方所有,无疑剥夺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即另一方的债权。所以,法院遇到此类情况时的职责应限定在查清是否存在债权,债权归一方还是双方,双方能协商则尊重双方的意见,不能协商,告知当事人就债权问题另行处理;二、离婚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务应该属于离婚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的;5、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以上即是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并不能列举穷尽,因此,如何认定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尤其重要。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相关产生的债务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相关的子女教育、投资、生活等。但一方不知情欠下的债务,不再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内。我国的司法机关和民政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果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呢?此外,为了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朋友之间在借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 1、到期直接开...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根据实际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分为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其中的有偿借贷,很明显就是当事人是之间就借贷约定了实际利息的,不过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当事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那么,要是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利...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话,一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夫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应该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有时候,夫妻一方有银行贷款,可能是房贷,也可能是其它贷款。那么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一方起诉离...


·公务员借钱给别人能否要利息?
      没有公权力掺杂其中的纯民事行为不宜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理由有二。其一,纪律、法律有各自调整的范围。《民法典》规定了民事违法行为的救济措施。如果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达成借贷合意,即便一方当事人对起初约定的利率存在异议,也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寻求民事法律救济...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在网络上开始从事各种各样的交易行为。网贷也是其中的一种,随着我国对网贷的越来越规范化管理。网贷也要在相关的监察部门进行备案,以保证其安全可持续化的运作。那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欠了钱应及时的还款,才不会承担各种法律的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


·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公司出现,由于市场管理的不规范,这其中也是鱼龙混杂,导致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诈骗手段,很多人变骗之后还投诉无门,这都是源于大部分人对于相关司法解释不够了解,下面就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我们为您做详细解释。 一、民间借贷公司...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清前是无法再申请任何贷款业务的,其次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抵债适用吗不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抵债适用吗不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