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1、本人身份的说明,如近亲属情况。2、本人的继承人的身份说明,如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个人信息,防止重名或者出现名字错误,或者与身份证号码不符合的情况出现。3、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确立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才需要),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4、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5、本人资产的说明: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债务、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以及有无其他共有权人。6、签名及日期(注,签名须本人亲自签名)。二、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的写法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的复杂的,但是,在写遗嘱的时候也不能没有开头,没有结尾,直接写让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这样的一份遗嘱本质上来说根本就是无效的。另外,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被继承,但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会重新开始计算。



·个人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结婚或迁居的人越来越多,要买卖房屋,因此就涉及到土地使用证的问题,但很多人并不清楚个人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只有当人们真正面临这个问题时,他们开始着急,因此,日常生活中,了解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非常重要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必要性以及,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中国地大物博,有不少地方后很多小产权房子,由于大多小产权房子
      中国地大物博,有不少地方后很多小产权房子,由于大多小产权房子比呢写普通的房子便宜一点,有些人们可能会选择这些房子,绝大多数这些房子都没有相关的证书,因此也会给我们您带来困扰,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小产权房子贷款问题。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   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具备完整产权的大产权...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为了更好的发展,常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征收然后进行改建,为了维护被征收土地的人的利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来对被征收土地的人进行补偿,那么关于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相关规定的具体介绍。 一、征...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 一、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


·土地承包须知: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土地承包须知: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有关《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其“长久...


·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的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


·法律上柳州征收土地多少一亩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征收农用...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近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很多地区都需要因应社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和改造,全国各地都纷纷出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案例,当有了成功的案例后,其他地区都会参照案例来促成旧城改造。那么,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现在就由...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一、土地使用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上面不能办理多人名字,而应该以产权证主证所有人的名字办理。具体费用是多少可以打114查询当地房管局热线问。土地使用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