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企业征收过程中,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进行维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在企业征收过程中,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进行维权?  根据征收土地法律规定,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并且属于应该公开的信息。如果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征地行为属于违法征地,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征收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  经批准后的四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的内容: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这便是被征收人更为熟悉的征收土地公告的由来。随后,征地项目启动,转入征地补偿安置的程序当中。  二、一书四方案在维权中究竟该怎么用?  即被征收人在面临征收补偿不能接受的纠纷时,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上述“一书四方案”的全部内容。那么“一书四方案”是不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呢?这里有一个从不公开到公开的转化过程。原先,行政机关多将“一书四方案”定性为供审批机关了解征地工作情况、以便审酌是否给予审批的过程性信息,并援引该条规定拒绝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但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13年度“信息公开”十大案例。明确了过程性信息不应是绝对不公开,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即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人民政府作出征地批复后,当事人申请的“一书四方案”已处于确定的实施阶段,行政机关再以该信息属于过程性信息、内部材料为由不予公开,对当事人行使知情权构成了不当阻却。  之后,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将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明确纳入了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因此,“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当然,“一书四方案”如果尚处于上报审批过程中,未进入确定的实施阶段,依旧属于过程性信息,不应公开。  所以说,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对“一书四方案”的具体内容的审查、识别来判断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程序或实体上的违法点,我们在调查时可对照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年度用地指标,看征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指标。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条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条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提高我国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国家机关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有能力的个人、单位设立公司的法律规定,公司法是较为常用的一种法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之后,并非处于一成不变的状态,而是可以合并或是分立,在合并或者是分立时,需...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工作形式有很多,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并不陌生,我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会经常碰到。那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如果遇到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的情况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现在国家之所以要求各企业必须要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贯标,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因为有些员工所从事的特殊岗位,所以肯定是要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公司的一些知识产权专利的,因此公司和这些岗位的员工几乎都签订的有知识产权保护协议,那么标准的公...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和股票是两种重要的企业融资途径。因此,各个公司和资金需求者都十分重视此两种业务的扩展。在这之前,需要对该类融资进行必要的了解。可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我们请您看一看下面的讲解。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


·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
      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任何独资公司的投资者对企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的一些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债务债权责任,这些都是需要独自企业家在公司日常经营的过程当中需要解决的一些事情。同样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也是按照我国境内现...


·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是需要注册资金的,而且有的公司注册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当然,办理公司注册是需要时间和流程的,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货币很快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


·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如何修改?
       一、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如何修改? 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在修改时需要详细的记载变更前后的内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


·非法集资公司高管定罪是怎么样的?
      近来非法集资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单位和者个人在向公众募集资金时不按照国家的法定程序及批准,并且承偌给予高回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也是严厉打击的,非法集资公司国家会给予相应的量刑及惩罚,对于非法集资公司高管定罪又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一下的内容。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各省市的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其实是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的。中小企业虽然说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各地的就业问题。而且任何一家企业在发展的时候,都是由中小企业逐步向大型企业进行过渡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