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有签约合同的权利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公司有签约合同的权利吗?分公司有签约合同的权利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是谁?1、分公司不能作为法人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说它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2、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3、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有些情况下分公司也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比如说我国国有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补充 合同当然有效,因为这个合同是分公司代表总公司签订的,完全合法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3、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4、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5、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对于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宏大的公司来说,它往往不仅有一个总公司,还有很多的分公司,分公司在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来进行合同的签订,当然这种签订的后果也会约束到总公司,一旦发生一些的纠纷,总公司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一般是由公司的CEO或者是总经理来担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只能是一个人,那么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由于公司的政策的调整常常会更换法人,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怎么变更法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您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公司本身是没有意...


·分公司负责人能对外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


·隐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都有哪些
      隐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都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 一、总体 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周转的情况,故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办法进行融资的。企业法人从事增资、减资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种类型的企业进行增资都有自己的特点,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与大企业相比,...


·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吗?
      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吗?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一、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董事并不一定是股东,执行董事一般是由公司的经理担任,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行着一种说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往往利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好处,损害公共利益,为他人谋取私利,对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此类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如何认定呢?公司企业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