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离婚可以申请分割财产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离婚可以申请分割财产不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时,即使不离婚,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

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很多时候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通常都是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但在婚内如果有重大利益,同时又不会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那么也是允许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要如何分割,允许夫妻先协商,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醉驾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还是有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喝一点酒,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恰恰相反,越是不在意,越是会发生交通事故,我国每年都有许多人因为醉驾丧失生命,我们不能再沉沦下去,如果醉驾怎样可以不用坐牢?我们一起探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或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还比较保守,多数人都是不清楚最新的法律规定的。在结婚方面保留着以往的传统,双方仅仅只是办了酒席。从法律角度分析,男女只办酒席不领证的算结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虽然离婚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是,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是享有离婚权的。如果一对夫妻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这对夫妻可以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后毕竟要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如何书写呢?就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人: ...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书怎么写有效?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书怎么写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则: a、双方必须明确是自愿离婚; b、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然达成的; c、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表达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的处理意见。 二、协议书离婚形式的规则: a、协议书所使用的纸张必须使用A4纸张,必须使用蓝...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年满七十五周岁等情形时,是不适用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作损害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作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因此即使父母离婚了,那也是不能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由一方实际抚养小孩的话,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通过这样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不过实践中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法律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夫妻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发生变化,那么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会发生变化吗?今天整理了关于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