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一)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四)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建立和完善,不是简单的将原由的陈旧条列进行简单的重组增减,而是要在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物权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借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相关法规的实施经验。既满足当前的现实诉求,更要着眼于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和征收。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原则,探索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属分离的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杨在明说。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一)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二)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三)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就是这样的。在标准中明确了时间节点、补偿方式、其他补偿项目等内容。广大农村地区如果涉及征地拆迁也就直接影响到了农民的生计问题,必须严谨对待。农村征地拆迁和城市一样,都需要按照标准来严格执行,确保征地腾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江西省近年来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很多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对于失地农民来说,会得到一笔补偿款,这样也不会因为没有土地收入而陷入生活困境。征地补偿标准每年都在变化,那么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江西省最新文件和您讲一讲。...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 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了吧。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征地补偿协议,其中就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约定,自然也涉及到了征地补偿的项目内容。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在...


·西安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西安征地拆迁如何补偿?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一、西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西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


·没有进行土地确权会有损失吗?
      没有进行土地确权会有损失吗? 目前仍有一局部农民关于土地确权持不理不睬的态度,以为本人耕种多年的土地资源就是本人,谁也抢不走,殊不知这次的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至少能够拿到两个证书,一个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万一农民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缺少土地确权证书,将损失五大方面利...


·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方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征收土地补偿经常会,发生一些争议,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一、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征地补偿费...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城镇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各个城市的人们可能都会遇到所在的城市征收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内容都一样,那么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


·房基地土地使用政策是什么?
      房基地土地使用政策是什么? 一、房基地土地使用政策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村民经过审批取得宅基地后,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未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得非法转让,但随房屋一起转让...


·异地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很多夫妻在异地打工期间,如果出现了感情危机走向了离婚的道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往往会选择直接在异地起诉离婚,但在异地起诉离婚也必须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法院才会受理该离婚案件,这时异议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就变得非常的重要,下面就来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一、异地起诉离婚费用多少...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
      关于我国公司的出资形式您都知道,可以有几种形式的出资,但是很多人以为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的形式,并且作为直接出资形式来出现,我们在这里要告诉您不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形式,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直接创办公司吗这一问题,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


·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
      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可以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向国土局书面提出,当然要写明请求公开的信息内容。《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依据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征...


·广东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怎么计算?
      广东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怎么计算?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安置补助费等于需要安置的人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等于被征地数除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征地补偿安置费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也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