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只签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只签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2、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有关劳动者辞职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辞职程序,那么是不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在辞职的过程中发生矛盾和纠纷的,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诉讼解决。



·判决不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判决不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一、案例回顾 我国《民法典》为了防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人违约以后,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特别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中对催告义务做了的规定。但是,这一规定经常被很多当事人忽略,所以往往在他们认为稳操胜券时,结果却输了官司。 2009年9月1日,原...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现如今,进行交易的事情越来越多,而交易事情也又大有小,为了防止交易的一方违约,制定一个买卖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让想违约的一方必须支付合同上写明的违约金,那么就有人疑惑了,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签订合同时,合同一定要合法有效才能成立并且生效。而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那些虽然成立了,但是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生效的合同。那你知道,对于这种合同,应该怎么去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效力待定合...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怎么写?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怎么写? 购销合同是供需双方必须谙熟的一个合同之一。我们整理出了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的合同中有写明了包括需付的价格和付钱的方式,还有关于产品质量的书面约定,以及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等几个方面的具体事宜。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购销合同范本简...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


·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只是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解约申请就可以了。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定解除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怎么写?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怎么写?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乙方为甲方更快拓展市场,同时确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为明确双方责任,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的收款方式、议定证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